宁波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开展第七轮市级文明机关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
来源:市机关事务局 发布时间:2010-06-25 10:13 点击率: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文明建设,增强干部职工队伍素质,强化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树立后勤机关新形象,根据市《关于开展第七轮市级文明机关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的具体安排和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改进作风、推进工作的创建工作思路和方针,以“创优质服务,树优良作风,做优秀公仆”为目标。通过扎实开展文明机关创建活动,使机关工作人员综合素质进一步提高,公仆意识进一步增强,工作作风进一步改进,效能建设进一步加强,机关全面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在推动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中起到积极作用,努力把机关事务局建设成为勤政廉洁、务实高效、服务优质的文明机关,为加快推进我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实现经济社会平衡较快发展提供有力的服务和保证。

二、创建目标

(一)班子坚强有力。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政治意识强;坚持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示范作用好;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自觉执行党委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制度落实;工作扎实,完成任务出色,创新突破力度大,成效明显;班子团结协调,清正廉洁,成员作风正、形象好。

(二)作风建设显著。扎实开展“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努力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廉洁型机关。加强调查研究,推进管理、服务、保障、节能的创新能力建设。机关工作人员爱岗敬业讲奉献,服务意识浓、服务态度好、业务能力强、工作质量高。机关讲政治守纪律,勤政廉洁,作风务实,风正心齐,运作高效,团队意识强,干事氛围浓,部门执行力好。深化机关效能建设,认真开展民主评议机关工作,积极营造公仆意识强、服务态度好的氛围。做到工作讲效率、讲质量,办事认真、服务热情。落实信访工作制度,来信来电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认真办理提案和议案,及时给予答复。重视综治工作,开展经常性民主法制教育,机关大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落实。积极参与“平安宁波”和“法制宁波”建设。热心社会公益事业,落实结对帮扶工作,扶贫帮困,奉献爱心。关心社区建设,党员干部自觉参加社区活动;作风严谨务实,密切联系群众,扎实做好工作。

(三)队伍素质良好。认真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带头执行“二十字”公民道德基本规范,认真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思想政治工作扎实有效。认真开展党员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活动,严格执行机关效能建设“八项制度”、“四项禁令”等各项制度,无损害基层和群众利益及影响干部形象的有效投诉和反映。积极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无赌博、封建迷信活动等现象发生;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积极开展节约型机关活动。

(四)内部管理规范。岗位职责明确,工作制度健全,执行严格。实行内部事务公开,民主参与、民主监督氛围浓。

机关文明意识浓厚,工作规范有序,工作人员举止得体,仪表端庄,做到文明办公,文明办事,接听来电、接待来访态度和蔼,讲究礼仪,说普通话。室内整洁有序,环境优美,达到净化、绿化、美化要求,公共场所禁烟。积极倡导低碳理念,深入开展节约型机关建设。积极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认真完成任务;抓好本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及时,要求明确,措施有力。

(五)工作实绩明显。完成工作任务出色,主要工作指标达到本系统领先水平。凝聚力强,精神状态好,上下之间、处室之间、工作人员之间团结协作,形成合力。各项工作扎实有效,有创新,有特色,确保局党委年度“围绕一条主线,推动两翼并进,提升三个水平,抓好四项工作”总体部署有效落实。机关党建工作制度落实,开展创建“机关党建工作先进单位”活动,落实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群团工作扎实,效果明显。

(六)创建工作扎实。组织健全、发动广泛,活动正常、措施有力。扎实开展文明处室创建活动,机关内部管理有序,处室之间工作协调;基础工作扎实,创建过程完整,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制度落实,建立健全组织领导、目标管理、投入保障机制;工作有计划、活动有载体,认真自查自评,创建工作成效明显。

三、主要措施

(一)深化学习型机关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武装广大机关党员干部头脑,不断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进一步完善党委中心组和机关干部理论学习制度,按照2010年度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和机关干部理论学习计划,着重抓好以下学习活动: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坚定性;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积极推进马克思主义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深入学习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大力加强机关和谐建设;深入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准确把握当前我国经济形势;深入学习各类现代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整体素质和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通过学习认真领会党和国家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把全体机关干部的思想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以增强广大党员的党性修养,提高理论水平。

(二)加强服务型机关建设。继续抓好新一轮民主评议机关工作,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使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增强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效率意识。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巩固完善领导干部、机关各处(室)联系基层制度,开展好“联系基层帮扶月”活动,进一步改善机关工作和生活环境,提高服务保障能力。积极推行并完善服务承诺制,开展诚信服务,为机关单位提供优质服务。积极响应全市开展的“微笑宁波、文明行车”行动,做文明行车的表率。组织开展好“服务标兵”评选表彰活动,坚持文明处室评比制度,完善评比标准,在服务窗口开展党员示范岗活动,做到办公环境整洁有序,严守纪律,文明办公,热情接待,真诚服务。抓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开展好半年一次的思想状况分析和谈心交心活动,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能动性,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发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继续落实好走访困难群众、扶贫帮困工作。

(三)强化创新型机关建设。以为机关干部创造更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为目标,努力实现后勤管理与服务工作新发展。继续抓好每年的后勤理论调研工作,局调研工作小组负责组织搞好重点课题调研活动,今明两年重点做好东部行政区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的调研和市级机关办公用房调整方案的调研,为后勤改革创新提供依据。深化机关事务标准化建设,组织机关各处室修订完善管理局各项制度,使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为落实各项管理服务工作提供更有力的制度保证。继续走服务社会化改革道路,积极借鉴外地后勤服务的管理服务模式,在改善机关干部吃住停条件上有新措施。

(四)抓好廉政型机关建设。认真开展党员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活动,严格执行机关效能建设“八项制度”、“四项禁令”等各项制度,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党风廉政责任状。运用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等行之有效的形式载体,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进一步规范机关干部行为。认真贯彻市委关于党内监督十项制度的《实施意见》,完善监督机制,重点治理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医药采购、物资采购等环节中的商业贿赂,促进廉洁从政。积极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继续开展“读书思廉、帮困思廉”等活动。继续做好党员干部进社区工作,把机关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生活引导到积极参加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努力提高自身修养和素质。

四、工作安排

(一)活动时间:第七轮文明机关创建的界定时间从2010年1月份开始到2011年12月止。

(二)活动范围:局机关。

(三)实施阶段:活动分为动员部署、创建实施、总结上报三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1、动员部署。2010年6月开展创建文明机关宣传动员工作,制定文明机关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明确创建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落实责任分工,报市文明机关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创建实施。2010年1月-2011年12月为创建实施阶段,按照创建的目标和内容逐项抓好落实工作。机关各处室要按照工作安排及责任分工,认真组织展开和积极参加活动,履行好职责,发挥作用、展现形象。建立健全文明创建台账资料,推行电子化档案管理,机关党委、党支部、工会和各处室要按照责任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创建办公室统一对各类资料进行整理、建档。

3、总结上报。每年11月前进行一次文明创建自查自评工作,于11月15日前将书面总结报文明机关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1年10月15日前完成文明机关申报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成立领导小组。局成立由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施秉良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副局长胡望荣任副组长,各处(室)处长(主任)为成员的创建市级文明机关领导小组。局文明机关创建工作在市文明机关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机关党工委具体指导下,实行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各职能处室负责人要各负其责,精心组织,形成全员参与、全面创建的工作格局,切实抓好各项创建工作的落实与督查,不断提高机关文明建设水平。不断强化领导、完善措施,将创建文明机关活动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群众化、常态化轨道,确保活动开展扎实有效。办公室设在机关党委,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二)认真组织实施。创建文明机关工作不但关系到机关整体形象,而且对于推进后勤工作新发展有着直接的推动作用。机关全体人员要积极参与、勇于实践,立足岗位,争创一流业绩。把创建文明机关工作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长效机制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深化作风建设等有机结合起来,相互促进、相互检验。加强舆论引导,加大宣传力度,利用机关后勤网站开辟创建文明机关活动专题栏目,积极营造创建氛围。以与时俱进、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优良的作风、优质的服务来推进文明机关创建,确保在新一轮文明机关创建工作中有新的突破、有新的作为,跨进文明机关行列。

(三)强化监督检查。加强对创建文明机关活动的督促检查,进一步做好随机暗访抽查工作,注重常态化管理。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及在日常工作中被查到不符合文明机关创建的行为将根据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要做好创建活动自查、分析工作。各处室和全体机关干部要增强集体荣誉感,积极参与,密切协助,既要把责任范围内的工作做好,又要主动搞好协调配合,确保创建文明机关工作事事有人做,件件有落实,活动见成效。

 

附件:1、第七轮文明机关创建活动工作小组名单

   2、第七轮文明机关创建工作计划安排表

   3、第七轮文明机关创建活动责任分工表

 

 

                        中共宁波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