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来源: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2-03-06 19:28 点击率: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宁波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结合市机关事务局工作实际编制而成。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个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宁波机关事务网站(jgswj.ningbo.gov.cn)或“中国 宁波”政府门户网站(www.ningbo.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

一、概述

今年以来,市机关事务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开展创先争优、“三思三创”活动及市行政中心东迁为契机,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遵循公开、公平、便民的原则,积极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趋制度化和规范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根据《条例》和《规定》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顺利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证工作的有序进行,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成立市机关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二是完善制度建设。根据《条例》、《规定》以及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规范的新要求,不断完善市机关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主动公开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着力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三是健全工作机制。一是完善公文信息审核机制。修订公文信息拟稿单,各处室(单位)在起草文件时,要按照《宁波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前进行审查的规定》,对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提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公开的建议,同时说明理由;局办公室在核稿时,把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审核内容;最后签发文件的局领导负责对是否公开进行审核把关。二是加强处室沟通协调。对政府信息涉及市机关事务局内多个处室(单位)的,相互协调取得一致后进行公开。

四是落实相关配套措施。一是按照《条例》规定,明确了我局政府信息重点公开的范围,及时在网上发布。二是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在机关事务网上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分门别类设置栏目,加大公开力度,及时充实相关内容。三是在网站首页新增“三思三创”专题专栏,在“公众参与”一栏内增设了在线访谈、意见征集、网上调查等民意栏目,并及时回复局长信箱、网上咨询等公众提问,最大范围地做到政府信息公开、透明。我局门户网站在今年市政府测评中获得好成绩,被评为优秀网站。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中,市机关事务局注重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深化。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挖掘信息资源,进行认真梳理,并将财政信息里的专项经费,工作信息里的工作进展、政务动态、提案议案、统计数据等作为公开的重点。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5条。其中业务类信息(主要是工作信息,包括工作进展、政务动态、领导活动、提案议案、统计数据、计划总结)105条,占主动公开信息总量的91.3%,政策法规类信息、人事信息、财政信息10条,占8.6%。今年我们依据“三定”方案和单位人员调动情况,及时对机构概况和部分办事指南进行了同步修改。按规定及时公开我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并发布在门户网站上。

在工作信息方面,主动将我局政务活动开展过程中发生的重要事情(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开展的各项活动、营造机关大院优美的环境、局属单位开展的业务工作等)、局领导参加的各项活动、对人大代表的建议政协委员的提案的答复、我局机构人事变动、开展廉政建设和自身建设等方面的内容进行及时公开。

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中,我局注重对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的拓展。为方便公众及时了解政府信息,我局将“中国宁波”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申请表下载、意见公开箱等均在第一时间在该网站予以公开,并同步在宁波机关事务门户网站上公布。另外,为方便公众查阅,市机关事务局定期将主动公开的公文信息的电子版等报送市档案馆,供市民了解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1年,市机关事务局收到有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件3件,均及时给予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1名(兼职)。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信息不收取任何费用,2011年度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1年度未发生针对本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申诉案。未发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上级行政机关举报我局的情况,也未发生我局具体行政行为造成申请人或第三方经济损失的赔偿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如机关事务信息公开范围还有待进一步提高,这些工作还需要在今后的实践中不断探索。

为此,下一步我局将着重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及时公开信息,加大公开力度。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内容范围,继续提炼我局工作进展、政务动态、领导活动等信息,深入挖掘业务类信息,尽可能以最大范围公布,并按规定及时发布在网上。

二是加强制度落实,丰富信息内容。按照《条例》、《规定》的有关要求,根据工作实际,不断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并把各项制度落到实处。调动各处室(局属单位)的积极性,及时提供政务信息,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