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采购制度 提升采购业务水平——记政府采购中心
来源:市机关事务局 发布时间:2012-08-02 09:34 点击率:
  市政府采购中心成立于1999年5月,在局党委的领导、关心支持和局有关部门的配合以及采购中心全体人员的努力下,圆满完成了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政府采购任务。
  一、采购金额、规模、范围不断增长和扩大。2000年采购中心实有人员为7人,年度采购金额为8000万元,2011年增至9人,年度采购金额增长到55504万元;至2011年底累计采购预算金额41.16亿元,实际采购金额35.53亿元,节约资金5.63亿元,综合资金节约率13.68%。集中采购范围从原来单一的货物采购发展到目前的纸张、空调器协议采购、专业设备、网络系统集成等;服务类发展到印刷、汽车保险、车辆维修、物业管理、公共服务和软件开发等项目。政府采购面已涉及40多项200多个品种。
  二、制度建设和职责分工不断完善。一是依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和我市政府采购的实际,中心制定完善了《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内部工作规程》等多项内部管理规范。二是通过设置计划监督科、采购科、综合财务科3个内设机构,使中心在岗位职责上实现计划管理、采购实施和采购审核监督三分离,建立起“内部监督制约”的架构。三是自觉接受采购监督,推动集中采购健康发展。2003年起中心主动建立起财政监督、审计监督、纪委监督、公证监督和社会监督员监督的全方位外部监督制约机制。一般采购项目邀请市采购办现场监督,重要项目邀请公证处进行全过程公证,重大项目同时邀请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部分采购单位代表组成的政府采购特邀监督员参加现场监督,在监督中提升中心工作质量,使采购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管理轨道。
  三、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自觉提高拒腐防变能力。为确保政府采购工作健康发展,完善了《采购中心党风廉政建设规定》、《采购中心工作人员行为准则》,通过“四要三不二坚持”,规范政府采购工作人员行为,通过单位防控机制建设、查找风险点、制定工作流程、签定廉政责任状,使每个党员干部的反腐倡廉意识不断提高, 2006年至今连续七年保持政府采购工作有效投诉率为零。
  四、完善政府采购网站,促进政府采购健康发展。“宁波政府采购网”作为全市政府采购信息唯一指定发布的地方网络载体,规范全市政府采购活动信息是促进政府采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年多来,采购中心始终把信息化建设作为抓手,政府采购的信息化程度不断提升,建立起全市统一的供应商库、采购人库、项目库、公告库等基础数据库。政府采购网由单纯的信息发布平台转变为电子采购公共服务平台,网站的日均访问量由上年3000多人次上升到5000多人次,注册供应商达5500多家,并实现与“中国政府采购网”实时数据对接,信息量和公开透明度建设走在了全国的前列。到10月底,市级政府采购网上竞价系统将正式上网试运行,使政府采购中心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