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讲话文论
在浙江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交流会上的发言
来源:市机关事务局 发布时间:2012-09-21 15:36 点击率:

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的实践与思考

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我国公共机构节约能源工作的首部法律文书,它从立法的目的,公共机构的定义到公共机构节能的管理部门,管理责任以及公共机构的节能规划、管理、措施、监督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旨在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节能中的表率作用。《条例》从法律角度赋予了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更艰巨的任务和更重大的责任。因此,我们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按照《条例》的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增强贯彻落实《条例》的紧迫感和使命感。

我们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的具体实践

近年来,作为节约型机关建设的积极参与者,宁波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以贯彻实施《节约能源法》和《条例》为契机,积极与有关部门协商,明确节能法规所赋予的工作职能,抓好市政府目标责任落实,围绕市级机关节能降耗目标,认真制定节能工作计划,多措并举,狠抓落实,连续两年超额完成节能目标,被评为2007年度市节能减排先进单位。

实践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建设

建立机构加强节能工作组织领导。《条例》实施后,局党委积极争取市领导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在局办公室增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处的牌子并增配了处级领导职数,具体负责对99家市级公共机构节能降耗工作的指导、监督、统计和考核。今年2月制定了市级公共机构“十一五”后两年的节能工作规划。同时要求各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设立相应的机构,明确责任部门负责节能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和完善制度措施,落实专人做好能源消耗的统计分析工作。自今年1月起,我局协调市教育局、科技局、文广新闻出版局、卫生局、体育局五大系统建立节能降耗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具体分析、交流节能工作情况,进一步完善节能措施,讨论实施科技节能项目改造,为进一步推进我市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起到先导作用。

实践二、倡导节俭意识,营造节能氛围

节能,首先要拧紧思想上的“水龙头”。我们充分发挥报刊、网络等传媒的作用,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节能宣传活动,宣传党和国家关于能源资源节约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倡导健康、文明、节俭、适度的生活理念,不断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节能意识和节能积极性。

(一)  精心制作宣传手册和提示牌。我们广泛搜集国内外的节能资料,印制了一万余册节能宣传手册,并购买《节约能源法》和《条例》500本,发给市级公共机构及各县(市)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制作了200多块“节约用水,节约用电”等节能宣传牌,张贴在机关大院的公共场所,积极营造节能降耗的氛围。

(二)  充分发挥现代传媒的作用,在宁波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上创办了机关节能工作电子简报,全面介绍、推荐和宣传公共机构的节能工作,及时反映机关节能工作动态,公示能耗统计数据等,在全市公共机构中营造节能激励氛围。

实践三、加强技术改造,挖掘节能潜力

我们通过节能博览会,了解最新的节能技术,积极探索节能新途径,加强技术改造,实现科学节能和节能创新。

(一)  建立能耗分项计量统计信息系统。2008年5至10月,我们在市级机关郎官大厦和东、北大院分别建成能耗分项计量统计实时监测平台,它不仅能把办公楼宇的照明、办公设备、电梯、中央空调等多系统的电路分开,同时可通过分户安装电表、水表,实现对楼宇里每一个用能单位的分别用能计量,进一步加强了对能耗的监管。目前在上述三地办公的公共机构,每月都收到一份能耗公示表,既有能耗的纵向对比,又有能耗的横向对比,便于节能管理部门对公共机构能耗实行不间断监管,及时发现问题,下达整改通知,同时也有利于提高各公共机构工作人员的节能意识。

(二)  加快推广高效照明产品,对东西方向办公室玻璃窗贴隔热膜。去年我们将市级机关东、北大院和郎官大厦办公楼的12000只普通照明灯管(灯泡)更换成高效节能的照明产品,并对机关大院办公楼东西方向、面积约3000平方米的玻璃窗贴隔热膜以提高隔热效果,减少空调运行时间。计划于今年底前把驻机关大院外办公的公共机构照明设施,全部更换成高效节能照明产品,进一步降低能耗。

(三)  建造雨水、废水回收利用池。去年7月在机关东大院建设了25立方米的雨水、洗车水回收利用池,回收的水经过滤后用于灌溉绿化,经测算每年可节水5000吨。

(四)  改装食堂灶具。对市级机关郎官大厦和东、北大院食堂的灶具进行节能改造,使燃气火焰变得均匀柔和,改变了火力集中喷射造成的火焰外溢浪费现象。据测算节约用气可达30%。

(五)  安装停车场遮阳篷。为排除安全隐患,我们在市级机关东大院公务车停车场安装了90个遮阳篷,从使用效果看,明显降低了车内温度,缩短空调开启的时间,减少了汽车油耗,达到节能、环保、安全、有序的效果。

经过对机关大院后勤设备的技术改造,加大节能管理力度,08年机关大院的耗电量和耗水量分别由07年的751.10万千瓦时和101.9万吨下降到676.02万千瓦时和75.1万吨,下降幅度分别为10%和26.3%,节能降耗效果明显。

实践四、坚持多措并举,深入贯彻《条例》

自《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我们注意抓住重点,组织调研,树立典型,交流经验,多管齐下,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召开节能会议,交流节能工作经验。为贯彻落实《条例》,去年9月26日我局组织召开了市级机关节能工作大会,全市市级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各县(市)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长共140余人参加了会议,常务副市长王勇同志出席会议并就如何贯彻好《条例》作了重要讲话,会上市国税局、市文广新闻出版局等单位交流了开展节能工作情况,我局就贯彻《条例》作了具体部署。

(二)局领导带头,组织节能工作调研。我局组织了多批次节能工作调研,学习兄弟省、市开展公共机构节能的经验和做法,参加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的培训。对今后我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开展提供了经验。

(三)树立典型,增强示范,以点带面,全面推进我市公共机构的节能工作。我们一方面宣传推广节能的基本知识和方式方法,推广节能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另一方面我们树立了以北仑区机关、市国税局、市文广新闻出版局等为代表的节能工作示范单位,推广他们的节能经验和方法,从而带动和促进市级公共机构的节能工作。

(四)明查暗访,加强节能督查。我们在不同的时间和季节,针对用能大户进行明查暗访式监督,对浪费能源的不良习惯予以批评指正,对整改不力的予以通报和媒体曝光,以起到弘扬正气、揭露浪费、倡导节能的作用,从而使我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健康发展。

我们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的几点思考

2009年是《条例》全面贯彻实施的第二个年头,也是最关键的一年,我们面临的困难还比较多,压力也很大,如何依据《条例》切实抓好公共机构的节能工作,我们有以下几点思考:

思考一:必须建立健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组织管理体系

为保证市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持续、有效实施,一定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责任,构建工作网络,建立健全市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组织管理体系,市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不能由机关事务管理局唱独角戏。

首先要成立市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为加强组织领导,要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机关事务局、市发改委、市经委、市财税局、市直机关党工委、市综合考评办等单位组成的市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为决策机构;负责我市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重要事项的决策、领导、组织和协调。市级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机关事务局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处,为执行机构,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和有关协调工作。

其次要构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网络。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涉及的单位多,覆盖面广,管理难度大。为保证节能工作的有效开展,市级公共机构要依据单位性质实行分级管理,构建起完善的节能工作网络。政府机关和科、教、文、卫、体等社会团体组织应分别根据实际情况设立相应的管理机构;市机关事务局负责本级政府机关节能工作的组织实施,各主管部门负责各系统节能工作的组织实施。市机关事务局建立节能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研究,做好公共机构的节能工作。

思考二:必须理顺中心工作与节能的关系,牢固节能理念

资源节约是我国的基本国策,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必须落实资源节约这个基本国策。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是全社会资源节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各公共机构的中心工作之一。公共机构的节能工作做得如何,对全社会的经济发展有着直接的影响,甚至某种程度上还影响到党和政府的声誉。因此,各公共机构要高度重视节能工作,将节能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本单位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要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管理到位,切实改变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的思想,确保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不只是停留在口头上,而是要落实到具体行动上。

思考三:必须建立行之有效的节能考核制度并赋予专项资金支持

虽然《条例》从法律的角度赋予了各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对本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监督检查管理的职能,但是,如果得不到同级党委、政府的政策支持,那也只是一纸空文,没有任何执行力可言。因此,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本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纳入各单位年度考核目标之中,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依据《条例》和同级党委、政府的意图制定本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考核细则并以同级党委、政府的名义下发执行,同时各级党委、政府要每年赋予本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一定额度的专项资金,用于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培训、考核、奖励和对公共机构用能设施的节能改造。只有有了上述政策和资金的支持,各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抓本级公共机构的节能工作才有力度,才能改变公共机构“节能没好处、浪费没坏处”不良习气,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不流于形式,从而推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稳步、健康地发展。

思考四:必须加快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切实降低公共机构能耗

目前,我市级公共机构公务用车普遍存在着使用效率低、油耗高和超标准配置等现象。就去年统计数据来看,我市99家市级公共机构共有1381辆公务用车,年耗汽油2664.63吨,车均耗油1.93吨(2007年车均耗油1.72吨),与07年同比上升了12.2个百分点,占99家市级公共机构人均能耗的20%强,并且呈逐年上升趋势。为了建设节约型机关,我们必须进行公务用车制度的改革,我们要根据国务院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总体部署,开展市级机关公车改革调研。按照公务消费制度改革的基本趋势以及兄弟省、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经验和方法,择机开展部分单位试点,待时机成熟时全面推进,从而建立新型公务用车制度,切实把我们市级公共机构的能耗降下来。

思考五:必须建立公共机构能耗定额管理制度,从源头上控制能耗

公共机构范围广、类型多,能源消耗定额制定的参照物是什么,以什么为基数,是以人还是以建筑面积,如何测算等问题,目前还没有一个相应的标准,难以操作。因此建立公共机构能耗定额标准迫在眉睫,市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要依托大专院校和专业的科研机构,在充分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我市市级公共机构能源消耗定额标准和节能评估体系,加强市级公共机构能源消耗的管理。市财税局要根据能耗定额标准和《公共建筑设计标准》加强市级公共机构的预算管理,从源头上控制公共财政预算开支。从而促进公共机构的节能降耗工作。

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是一项长期工作,不是一时的“运动”,因此任重而道远,我们宁波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将根据《条例》,紧紧围绕国务院、省、市关于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方针、政策、指示,紧密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解放思想,理清思路,开拓创新,踏实工作,努力开创我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