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先进典型一:颜志定同志先进事迹简介
来源:市机关事务局 发布时间:2013-10-25 10:01 点击率:

    颜志定,男, 1928 年 2 月出生, 1952 年 12 月参加工作, 1953 年 7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海曙团区委书记,市园林管理处革委会主任、党总支书记,市城建局党委委员,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兼人事局局长等职务, 1988 年 10 月退休至 2008 年任市关工委常务副主任, 2013 年 5 月 2 日因病去世。

    颜志定同志毕生对党组织赤胆忠心,对事业高度负责,对群众充满感情,对工作满腔热忱,公道正派、踏实苦干,公私分明、乐于奉献,表现出很高的精神境界和意志品格。在市园林管理处工作时,他不吃公家一个梨,不拿公家一斤柴,腾出自己的房子给职工做婚房,如亲人般日夜照料患病住院的同事。在市委机关工作时,他多次谢绝妻子“农转非”的机会,退掉儿子的进城招工报到证。在市委组织部工作时,主持完成拨乱反正、平反冤假错案、落实党的干部和知识分子政策等工作;严格执行干部政策,不搞亲疏,始终保持公心公德;精心组织宁波首次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在全国产生重大影响。退休后,全身心投入关心下一代工作,市关工委连续三次获得全国先进集体荣誉。他始终热情关心同志,真心服务群众,工作上高标准,生活上低要求,从不向组织要待遇,患病后谢绝入住干部病房,隐瞒病情坚持参加组织活动,去世前还交代家人再交三个月党费、丧事从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