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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单位党支部(总支),机关各支部:
根据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安排和要求,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要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群众观、权力观、事业观”(以下简称“三问三观”)讨论,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强化群众观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讨论主题
开展“三问三观”讨论活动是进一步强化群众观点、践行群众路线的重要举措,是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为了谁”即一切为了群众、真心服务群众,引导动员群众为实现自己的利益而奋斗;“依靠谁”即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群众的伟大实践作为工作的动力源泉;“我是谁”即视群众为亲人、把群众当主人,始终摆正同人民群众的关系。
开展“三问三观”讨论活动,目的是要帮助局系统党员干部在指导思想上进一步树立群众观点、强化群众立场,在工作内容上进一步反映群众愿望、满足群众需求,在思想作风上进一步增进群众感情、拉近同群众的距离,使我们的工作获得最广泛最可靠最牢固的群众基础和力量源泉。
二、讨论内容
各支部要重点围绕“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群众观、权力观、事业观”这一主题,广泛开展学习讨论。要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党章和十八大报告、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刘云山同志浙江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以及中央和省市委有关会议精神。每名党员干部都要原原本本研读中央确定的《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等3本书。
三、讨论形式
各支部可以采取集中学、自主学、分散学,通过座谈会、交流发言、参加征文、到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参观等形式,组织支部党员干部开展“三问三观”讨论。
三、具体要求
1.加强领导。各支部书记要亲自筹划、亲自组织,亲自指导督促,带头思考、带头交流、带头实践,带头撰写“三问三观”学习体会,切实把“三问三观”讨论活动认真有序开展起来。
2.注重结合。要结合支部、单位和处室工作特点,把开展“三问三观”大讨论与推动当前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和本支部、本单位、本处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紧密结合起来,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广大党员干部在活动中受到一次深刻地党性教育。
3.强化督查。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加强对“三问三观”讨论的指导督查,掌握进度,落实要求,确保活动不走样、不走过场。
各支部于8月10日前将学习计划报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支部每一位党员干部都要撰写“三问三观”讨论学习心得,并于8月31日前将学习心得汇总到各支部,统一报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李铁,联系电话:87185305。
宁波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的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2013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