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刻认识和理解《办法》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办法》的出台,是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八项规定的迫切需要,是加快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迫切需要,是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和《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的迫切需要,是我市机关事务管理工作自身发展的迫切需要。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更加注重从党的作风建设、公共行政和国家治理体系建设的角度审视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切实重视和加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能等方面的职能作用。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正逐步从幕后走向台前,越来越多的受到关注和重视。这可以从今年1月份中央军委机关调整的情况就可以得到体现,中央军委机关调整中,新组建了军委机关事务管理总局,成为新的中央军委的15个领导机构之一。机关事务管理工作进一步得到强化的趋势日益明显。出台《办法》的背景和重要意义这里我不作进一步的阐述和展开。我想着重从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特性来阐述出台《办法》的益处。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到底有哪些特性?到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一年多来,我一直在思考。我粗粗梳理了一下,主要有以下六个特性:
第一、政治性。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是政府职能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展开的。这项工作看似不关全局但关乎全局,看似不是中心工作但服务于中心工作。从一定意义上说,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好坏,体现了我们政府自身建设的成效和政府管理的能力。就市级层面来讲,市行政中心是宁波的政治中心,是一个副省级城市的政治中心,是社会关注的焦点,这里的一举一动,都会影响到市委市政府的形象。如果行政中心的管理杂乱无序、卫生环境不雅、泄密事件时有发生、上访人员经常围堵、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那么在自媒体高度发达的今天,就会成为一些别有用心的组织和个人甚至国外媒体所炒作的对象和网络微信转发的内容,严重影响市委市政府和整个宁波的形象。县(市)区的行政中心也是一个地方的政治中心,也会受到各方面的关注。集中办公区域以外的单位也一样。如果一个单位卫生整洁、环境舒适、管理有序、秩序井然,我们就会对这个单位有好感、持肯定态度。反之,就会产生不好的社会影响。
应该说,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政治性特征是比较明显的。但在实际工作中,却往往会被忽视。有的同志,甚至是个别领导干部认为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可以完全交给社会力量去办、全部实行社会化,否定了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存在的必要性,以致历次政府机构改革,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往往被作为机构精简、编制压缩、人员分流的候选对象。最近几年来,每次“两会”,都有一些提案、议案,要求向社会公众开放机关大院和政府资源。这些提案、议案的出发点是好的,但在社会诚信体系尚未完全建立、社会矛盾纷繁复杂、维稳反恐形势依然严峻、法治尚未健全的情况下,完全套用西方的管理模式,是不切合实际的。这些倾向,都是对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政治性的误解。正是因为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政治性,所以,我们要加快制定出台《办法》,以政府规章的形式把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地位、作用、性质和功能确定下来,不断提高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法治化水平。
第二、内部性。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和发改、人社、国土等部门的工作不一样,它的效力主要局限于党政机关系统内部,它的管理服务保障对象是领导、机关和广大干部职工,不直接面向社会。尽管这些年来,由于工作职能的拓展,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涉及到了公共机构节能、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办公用房管理等,有了一些外部性的特征。但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总体上还是一种内部行政行为。这种内部性的特性,导致了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的统筹协调工作难度很大。老百姓经常说,管别人容易,管自己人难。我们机关事务管理系统有句顺口溜,说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是“僧多粥少、众口难调、好上加好、没完没了”,这也反映了机关事务管理工作面临的困境。就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来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是个参公事业单位,在当前资源有限的情况下,要做好市领导、四大办和所有机关单位的统筹协调工作、让广大机关干部满意,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各县(市)区这个问题更突出,现在各县(市)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都是事业单位,要协调好各党政机关、统筹利用好各种行政资源,难度更是可想而知。各单位参与机关事务的同志,我想也会面临同样的压力和挑战。由于资源有限,在车辆使用、服务保障、办公用房调配等方面,很难做到“一碗水端平”。我们在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和统筹调剂方面的体会就更深了。一些单位主要领导不够重视,到现在还存在着整改不彻底的现象,分管这项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也是有苦难言。所以,我们要借助当前从上到下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有利时机,全力推动办法的颁布实施,把规则定下来,把规矩做起来,用法治的手段规范机关事务管理工作。
第三、间接性。省委夏宝龙书记多次在全省的干部大会上强调,要把机关食堂办得好一点、有特色一点。他为什么要这样强调?我的理解是,希望给广大机关干部创造一个舒适的办公生活环境,尽可能地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从而提高工作效率、为社会经济发展做出更多的贡献。我经常和同志们调侃,希望GDP增长的每一个点里面都有从事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同志们的付出和贡献。但不管怎么说,机关事务管理工作不直接影响社会经济的发展,工作成效也很难用像经济指标有确切的数据来衡量。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这种间接性,直接导致了两种后果:一是过于强调服务性,要服务不要管理。长期以来,大家习惯用“后勤”概念来解释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把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等同于机关后勤工作,认为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就是“看看门、扫扫地、做做饭”的工作,不具有技术含量,工作要求不高。甚至还有一些人还认为,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就是把领导的吃喝拉撒睡照顾好就好了。这个体会我也很深,我刚到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的时候,有好心的人就和我说,你到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只要把领导服务好就好了。言外之意,机关事务管理工作要管理是很难的,服务是第一位的。二是过于强调人为性,光提要求、不讲规范。长期以来,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随意性比较强、人为色彩比较重、长官意志比较突出,缺乏专门的政府规章来规范各类行政资源的配置、管理、使用和处置。我们在开展干部周转房清理时,体会也很深。有些人不符合规定,都是当时由某个领导打个招呼,没有任何手续就长期居住在周转房里,以致我们现在的清退工作难度很大。我曾经去过一个省会城市,当地机关事务管理局的领导给我讲了一个故事,我记忆非常深刻。前些年,当地市政府大院的绿化问题,两位主要领导意见不统一。一位希望维持原有的绿草如茵式的风格;另一位希望把市政府大院搞成热带雨林式的。两边僵持不下,最后一位领导趁另一位领导出差在外的时候,直接下令把大院绿化改掉了。这是一个笑话,但是反映了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真实情况。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所管理的是行政资源,是公共资源,是人民的资源,必须要有管理和规范的使用制度。这是世界上所有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的通用做法,也是我们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必然途径。出台《办法》,也就是要强化管理规范,减少人为性,使机关事务管理工作从按领导意志办事向按照法规标准制度办事转变。
第四、综合性。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内容的综合性。从大的方面讲,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包括了财务经费管理、办公用房管理、公务用车管理、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服务管理和资产管理等内容,是一项综合性很强、涵盖面很广的工作。从小的方面来讲,不管是气候变化、工程维修、项目管理、餐饮文化、接待礼仪、安保接访,还是空调运行、电梯运行、幼儿教育等等,都要涉及,都要关注,都要研究。二是部门的广泛性。机关事务的管理部门非常多。除了机关事务管理局作为主管部门以外,发改、财政、国土、建设、审计、监察、外事接待等部门,也都是机关事务的管理部门。各部门之间的通力合作和相互支持至关重要。长期以来,各相关单位也给予了我们很多的支持和配合。但是,要真正发挥各部门、各单位的作用,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还是要依靠法治、以政府规章的形式把相关的工作职责、管理体制和工作流程等确定下来。我经常在思考,现在的政府机关里面,管“人”的主管部门很明确,有纪委、组织部、编办、人社等等;管“财”的主管部门也很明确,有财政、发改、审计部门等等;但是管“物”的主管部门呢?法理上没有明确,长期处于缺位状态。所以,《办法》里面很明确的指出,财政部门负责机关资产的综合管理,管价值;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负责机关资产的具体管理,管实物。这也是《办法》在秉承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和《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立法精神的基础上,取得的又一个重要突破。
第五、连续性。首先,机关服务保障是全天候的。我们的服务保障工作每时每刻都在进行。从市行政中心来说,工程维修、餐饮服务、安保值班、会议服务、车辆服务等,不管是刮风下雨,做到全天候待命。这里面的艰辛是可想而知的。特别是餐饮工作人员,常年是起早贪黑、辛勤工作。可以说,只要领导在、机关干部在,我们的服务保障工作都在。我想在座的同志们都会有同感。我讲这些的目的,就是想说明,这样一项全天候的工作,没有法制保障是极不科学的。其次,机关事务管理是历史的、延续的。我们很多管理工作,如果做得不好,就会产生历史遗留问题、带来后遗症。在这方面,我们有很多教训。比如办公用房的问题,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之前,有的单位超规模、超标准建设,有的单位甚至是正常的审批手续都没有。我们去年作了调查,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有52%的房地产房产证、土地证不全或没有办过证,还有161处房产账面价值不清。这给下一步的清理整改、权属统一和资产处置带来了极大的困难。这种现状的产生,是历史的,是管理不到位造成的。我讲这个,不是想去追溯原委,而是想说明,当时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法治建设和管理,存在真空。
第六、导向性。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对全社会的影响很大,会产生较大的示范和引领作用。我举个例子,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从总量上看,公共机构的能耗占全社会的能耗总量比例不大,我市大概占比在7%左右,机关能耗占比就更小。但是做好全市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对全社会形成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具有很重要的引领示范作用。有的同志对现在集中办公区域的空调管理不理解、有想法。我们根据节能的要求,对于空调的开启是有明确规定的。只有在日平均气温高于25℃或最高气温超过30℃,以及日平均气温低于10℃或最低气温5℃以下的情况下,我们方能开启冷热空调。通过这样的管理,在全社会树立起节能环保、绿色生活的意识和习惯,在全社会起到引导和表率作用。每个机关干部都要有这样的责任和意识。陈奕君常务副市长在批示中特别强调,要通过《办法》的贯彻实施,为全市各级党政机关继承和弘扬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降低运行成本,建设节约型机关,提供了更加科学、更具操作性、更有约束力的制度保障。
总之,上面阐述的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六大特性,给了我们很多的启示和思考。这也是我们为什么出台《办法》、加快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法治化建设的重要原因和依据,也是为什么这次要组织大家学习培训交流的意义所在。
二、贯彻实施《办法》要把握好的五个关键问题
《办法》篇幅不长,共有26条,2400多字,包括总则、经费管理、资产管理、服务管理和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六个部分的内容。整个《办法》的条文是宏观的、原则的,很多方面的配套政策措施我们将逐步细化和制定,力争在“十三五”期间形成相对完备的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制度规范体系。这里,我就贯彻实施《办法》的五个关键问题再强调一下:
第一、关于集中统一管理的问题。实现机关事务的集中统一管理,是30多年来机关事务工作改革与发展形成的共识,也是《办法》的主要精髓之一。从市内外的实践经验看,实施集中统一管理,有利于合理配置资源、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有利于统一政策和标准,增强工作的规范性和透明度;有利于集中研究解决机关事务管理工作中的共性问题;有利于加强自身建设,提高行政管理水平。从市级层面看,最近几年,我们紧紧抓住行政中心东迁的有利时机,加快推进办公区域的相对集中,逐步建立“办公资产统一调配、办公资源统一共享、后勤服务统一管理”的集中统一管理体制,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比如,我们的会议中心,去年承办各类会议3848场,餐饮接待2333批次,全年的支出在900多万元。按照同类的酒店服务水平和收费标准测算,同样的服务量需支出3900万元左右。撇开间接的经济效益和政治效益不讲,(比如形象问题,会议用车的问题等)会议中心每年因集中使用直接产生的经济效益将近3000万元。今后,我们在统筹办公用房的时候,都要充分体现共享、节约、效率的理念,不断提高办公资源的集约化程度。《办法》除了进一步明确经费、资产、后勤事务的集中统一管理以外,还提出了“要在集中办公区域应当推进会计集中核算”。会计集中核算的好处很多,我想大家都明白。在这方面,各县(市)区比市本级统筹力度更大,慈溪、奉化和江北等地的会计核算程度都很高、效益也很明显。但由于历史原因,会计核算要从分散向集中统一管理转变阻力很大。今年以来,根据市领导的要求,我们专门就市行政中心推进会计集中核算这一问题,进行了初步调研。整个市行政中心有33家一级预算单位,共有67名财务人员,使用了70间左右的办公室和财务档案室,运行成本很高、但实施集中核算很难。我们征询了各单位是否愿意纳入行政中心会计集中核算,仅有7家表示愿意,21家明确表示不愿意,还有5家没有表明态度。我们的态度也很明确,这项工作,不管是由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还是财政部门来牵头实施,但是集中统一管理的方向和趋势是不可能逆转的。这也是财务经费管理和节约型机关建设的迫切要求。
第二、关于制度标准的问题。标准规范是贯彻实施《办法》不可或缺的构成要件。加快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法治化建设,必须加快完善各项标准制度。我们在调研中,一些单位负责机关事务的同志提出,一个机关干部到底应该配备哪些办公家具和设备?每年可以消耗多少纸张和文具用品?这个问题现在我们无法明确回答。但是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有关机关事务的标准制度,中央是越抓越严、越抓越细、越来越具体。现在,从上到下,办公用房、公车配备使用、会议培训、差旅包括出国出境和公务接待都有了比较明确细致的标准规范。《办法》对一些标准定额怎么制定、由谁来制定等问题作了进一步的明确。下一步,我们准备和财政等部门一起就办公家具、办公设备、物业管理和能源资源消耗等方面制定出台更加详细具体的定额指标。我们也已经开始研究这些问题。我举个例子,现在节能工作是按比例进行考核的。各单位每年的能源资源消耗都要达到一定的下降比例。这样的考核机制不完全科学。去年开始,公共机构能耗标准体系研究已经启动,下步将整体考虑房产的面积、墙体机构、气候因素和人员数量等因素,确定一个相对科学的能耗定额,财政部门每年按照这个定额拨付经费。我们出台《办法》的目的就是,努力构建结构完整、内容全面、形式规范、层次分明的机关事务管理制度标准体系,促进机关事务工作的协调发展,使同级机关各部门之间在后勤管理制度、资源配置标准、实物定额标准、服务标准等方面实现基本一致,从源头上保证“厉行节约、务实高效、公开透明、公平配置”,推进机关事务管理工作规范运行。
第三、关于深化后勤改革的问题。《办法》要求,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推进机关后勤服务、公务用车和公务接待服务等工作的社会化改革,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宁波的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起步比较早,始于上个世纪90年代。经过20多年的努力,全市机关后勤服务外包率达到了60%以上,有些集中办公区域,像市行政中心,达到了90%以上。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已经从原来的自主办后勤向统筹管后勤转变,实现了管办分离。但是,倡导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不是简单地把机关后勤服务保障推向社会,而是要做好总体规划与设计、把握好社会化的“度”,积极引入社会优质资源、降低机关运行成本、保障机关高效运行,同时还要加强有效的监督管理。有的单位,完全把机关后勤服务交给社会服务机构经营而缺乏有效监督管理,结果出现经营成本上升、服务质量下降的局面,从而使社会化改革半途而废。所以,我们在《办法》中也提出,要加强对服务外包的跟踪管理和日常监管,目的是使机关后勤事务社会化改革处于节约、可控、融合、渐进的状态。
第四、关于管理体制的问题。长期以来,机关事务管理体制是分裂、不成体系。机关事务管理工作仅限于本级、有的甚至仅限于大院。《机关事务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以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对各县(市)区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有了指导关系,系统功能开始形成。《办法》在进一步明确市对县指导关系的基础上,还明确了县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对乡镇机关事务工作的指导关系。同时,明确了“机关事务主管部门负责本级机关事务工作”、“非集中办公区域机关后勤服务须接受同级机关事务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厘清了发改、财政、国土、住建、审计、监察、外事等单位的管理职责和权责关系,基本建立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管理体制。希望各地、各单位要按照《办法》的要求,打破机关事务管理“小而全”、“大而全”的工作格局,按照政事分开、管办分离的要求,逐步将分散在部门内部的机关事务工作集中到一个机构来承担,实现本级政府机关事务的统一管理。
第五、关于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的问题。《办法》既是规范机关事务管理的工作规则,也是规范机关工作人员相关行为的准则。《办法》明确了机关事务管理的法律责任,强调了机关事务管理的严肃性,也强调了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依法行政的严肃性。为此,市县两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都要根据《办法》的规定,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一是机关事务主管部门要会同发改、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落实责任分工,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机关运行经费、资产和服务管理的监督检查,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理力度,做到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二是积极拓展监督渠道,改进监督方式,充分发挥社会舆论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建立健全社会举报的调查处理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认真调查处理各种违法行为,确保《办法》能够顺利贯彻执行。以前,讲到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法律责任,不少人都会不以为然,认为是在一种软约束,执行起来很难。现在别小看这个事情。去年,中央重新修订出台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里面的很多条款都与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有关。特别是“十条红线”中,就有一条是关于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的,大家要对照学习,高度警觉、自觉遵守。
三、贯彻实施《办法》要在强化五项管理上下功夫
今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我们要以 “十三五”所倡导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等五大理念为指引,把《办法》的精神体现在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和各个环节,不断强化制度管理、节约管理、精细管理、统筹管理和文化管理,脚踏实地地完成肩负的管理服务保障任务,不断提升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
第一、制度管理。党的十八大明确强调“要把制度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习近平总书记的一系列重要讲话中,都包含了不少关于制度建设的重要论述。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涉及人、财、物,有不少廉政风险点。不加强制度建设,不按规范办事,就容易导致违法违纪行为的产生。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制度建设长期处于滞后状态。各单位都要以《办法》的贯彻实施为契机,加快梳理完善现有的规章制度,力争各项工作都要有制度,以制度促管理、以制度促落实,促进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制度建设规范化、系统化、长效化。
第二、节约管理。节约是一种美德,也是一种责任。就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来说,节约就是要节约财政资金、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提高行政效能。各机关单位和广大机关干部都要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牢固树立成本的意识,从节省每一度电、每一滴水、每一升油、每一张纸、每一分钱做起,严格控制经费支出,有效降低资源能源消耗。把节约节能渗透到我们每项工作之中并作为检验管理成效的主要标准。去年以来,我们围绕节约管理的理念,在市行政中心开展了“四个一”活动,就是“贴一张节能提示纸(一次一张、环保健康)”、“置一磅秤”、“放一个桶(节水桶)”、“开展一项夜巡”,取得了很好的效益、节约了不少经费,充分体现了我们的良苦用心和对节约的崇尚。
第三、精细管理。“细节决定成败”。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是一项细活,必须从规范细节做起,从小事做起,充分体现精细化、人性化和个性化的理念,细化工作目标与标准、细化工作规程。在服务保障对象上,要把机关干部想的、盼的、急的作为服务保障重点,站在他们的立场上去想问题、找方法,把为机关服务、为领导服务、为基层服务有机统一起来,满足不同对象的服务保障要求;在服务内容上,要扩大服务领域、丰富服务项目,把机关建设成为环境优美、功能齐全、安全舒适的工作社区。在服务保障方式上,要不断改进和创新,按照供给侧的理念,满足机关干部职工不同层次的、不断增长的需求。
第四、统筹管理。抓好统筹协调,统筹好上下、内外各种力量,统筹好各种行政资源,是新形势下各单位做好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重要一环。对上,要切实做好领导的服务保障工作,当好参谋,积极争取他们对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大力支持。对外,要加强联系与沟通,构建良好的合作机制,共同做好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对下,要切实加强对基层单位的服务和指导工作,建立良好的联动机制。对内,要加强内部各种资源的统筹整合,不断提升下属单位与机关处室之间的协同力,打破各自为政、自成体系的壁垒,使大家拧成一股绳、形成合力,不断提高管理服务保障水平。
第五、文化管理。文化是一种软实力,是影响力、渗透力,好的文化可以凝聚人、激励人。文化也是管理之魂,是检验和体现机关事务管理水平的一种展示。文化的范围很广,从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实际来看,主要有精神文化、餐饮文化、礼仪文化、办公区域文化等。长期以来,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对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文化管理和建设强调得不多,相对比较薄弱。我们每个单位都应该梳理总结、凝练提升新形势下机关事务工作所必须坚守的价值准则,培育先进的机关事务文化。比如,餐饮的问题,我们怎么让广大机关干部在吃得安全、吃的健康的同时,吃出文化来?这就非常值得我们每一位从事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同志去思考、去挖掘。
以上这五项管理,是对各地、各部门加强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要求,也是贯彻实施《办法》、强化管理的要求。市县两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在强化五项管理上做表率。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来说,近年来,我们以《办法》的制定为契机,自觉融入“五项管理”的理念,扎实推进机关事务管理工作。
在制度管理方面,深入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和《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制定了《宁波市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暂行办法》,开展了“制度建设月”活动,梳理完善制度标准体系;完成了市级和11个县(市)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的更名、职能调整和升格工作,进一步健全了机关事务管理体制。
在节约管理方面,积极推进市级机关办公区域的相对集中、统一后勤资源配置,把61.4%的市级机关单位纳入了统一管理和集中服务的范畴;在全省率先建成覆盖全大市的公共机构能耗监管平台,实现对全市一级公共机构及重点用能单位能耗情况的实时监管,全市公共机构能耗统计监管覆盖面达到了100%,进一步加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使机关运行成本有了较为明显的下降
在精细管理方面,在市行政中心建成了“一站受理”、“一卡经办”、“一个系统支撑”、“一套制度标准”、“社会化优质团队承办”和“两网协管”的现代化后勤服务运管体系。调整干部职工伙食补贴方式,降低菜品价格,惠及广大干部职工。各大院全年就餐人次约达150万(其中行政中心就餐人次约110万)。同时,强调标准化、个性化和微笑服务,着力做好重要会议、重要接待、重要活动的后勤服务工作,不断提升了管理服务保障工作的精细化水平;
在统筹管理方面,统筹协调、积极谋划全面推进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完成了全大市20多万M 2办公用房的清理腾退工作和市本级3万多M2办公用房的统筹调剂和资源整合工作,完成市级机关事业单位房产土地调查摸底工作。同时,统筹利用好各种后勤资源,不断发展提升全局的服务保障能力和经营水平。
在文化管理方面,积极开展“忠诚、勤勉、务实、廉洁”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打造形成系统的核心价值,大力弘扬健康节俭的餐饮文化和和谐、优美的大院文化,并加快推进机关幼儿园建设,新建东部新城中心幼儿园,着力解决机关干部子女入托难的问题,把机关幼儿园办成家长放心、幼儿开心、员工舒心、家园同心的“四心”幼儿园。机关一幼的篮球宝贝亮相中央电视台“出彩中国人”节目,获得评委的一致“出彩”。
同志们,贯彻实施《办法》,既是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今后的一项长期任务。这是各单位和全体机关干部的共同责任。希望通过这次培训班,在全市形成关注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弘扬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法治思维的良好氛围,依法管理机关事务、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建设廉洁型政府、节约型机关的良好氛围。《办法》的贯彻实施,需要各地、各单位和在座同志们的大力支持和共同努力。希望同志们在《办法》的实施过程中,及时给我们反馈意见和提出建议,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一、深刻认识和理解《办法》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办法》的出台,是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八项规定的迫切需要,是加快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迫切需要,是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和《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的迫切需要,是我市机关事务管理工作自身发展的迫切需要。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更加注重从党的作风建设、公共行政和国家治理体系建设的角度审视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切实重视和加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能等方面的职能作用。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正逐步从幕后走向台前,越来越多的受到关注和重视。这可以从今年1月份中央军委机关调整的情况就可以得到体现,中央军委机关调整中,新组建了军委机关事务管理总局,成为新的中央军委的15个领导机构之一。机关事务管理工作进一步得到强化的趋势日益明显。出台《办法》的背景和重要意义这里我不作进一步的阐述和展开。我想着重从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特性来阐述出台《办法》的益处。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到底有哪些特性?到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一年多来,我一直在思考。我粗粗梳理了一下,主要有以下六个特性:
第一、政治性。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是政府职能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展开的。这项工作看似不关全局但关乎全局,看似不是中心工作但服务于中心工作。从一定意义上说,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好坏,体现了我们政府自身建设的成效和政府管理的能力。就市级层面来讲,市行政中心是宁波的政治中心,是一个副省级城市的政治中心,是社会关注的焦点,这里的一举一动,都会影响到市委市政府的形象。如果行政中心的管理杂乱无序、卫生环境不雅、泄密事件时有发生、上访人员经常围堵、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那么在自媒体高度发达的今天,就会成为一些别有用心的组织和个人甚至国外媒体所炒作的对象和网络微信转发的内容,严重影响市委市政府和整个宁波的形象。县(市)区的行政中心也是一个地方的政治中心,也会受到各方面的关注。集中办公区域以外的单位也一样。如果一个单位卫生整洁、环境舒适、管理有序、秩序井然,我们就会对这个单位有好感、持肯定态度。反之,就会产生不好的社会影响。
应该说,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政治性特征是比较明显的。但在实际工作中,却往往会被忽视。有的同志,甚至是个别领导干部认为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可以完全交给社会力量去办、全部实行社会化,否定了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存在的必要性,以致历次政府机构改革,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往往被作为机构精简、编制压缩、人员分流的候选对象。最近几年来,每次“两会”,都有一些提案、议案,要求向社会公众开放机关大院和政府资源。这些提案、议案的出发点是好的,但在社会诚信体系尚未完全建立、社会矛盾纷繁复杂、维稳反恐形势依然严峻、法治尚未健全的情况下,完全套用西方的管理模式,是不切合实际的。这些倾向,都是对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政治性的误解。正是因为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政治性,所以,我们要加快制定出台《办法》,以政府规章的形式把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地位、作用、性质和功能确定下来,不断提高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法治化水平。
第二、内部性。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和发改、人社、国土等部门的工作不一样,它的效力主要局限于党政机关系统内部,它的管理服务保障对象是领导、机关和广大干部职工,不直接面向社会。尽管这些年来,由于工作职能的拓展,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涉及到了公共机构节能、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办公用房管理等,有了一些外部性的特征。但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总体上还是一种内部行政行为。这种内部性的特性,导致了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的统筹协调工作难度很大。老百姓经常说,管别人容易,管自己人难。我们机关事务管理系统有句顺口溜,说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是“僧多粥少、众口难调、好上加好、没完没了”,这也反映了机关事务管理工作面临的困境。就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来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是个参公事业单位,在当前资源有限的情况下,要做好市领导、四大办和所有机关单位的统筹协调工作、让广大机关干部满意,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各县(市)区这个问题更突出,现在各县(市)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都是事业单位,要协调好各党政机关、统筹利用好各种行政资源,难度更是可想而知。各单位参与机关事务的同志,我想也会面临同样的压力和挑战。由于资源有限,在车辆使用、服务保障、办公用房调配等方面,很难做到“一碗水端平”。我们在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和统筹调剂方面的体会就更深了。一些单位主要领导不够重视,到现在还存在着整改不彻底的现象,分管这项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也是有苦难言。所以,我们要借助当前从上到下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有利时机,全力推动办法的颁布实施,把规则定下来,把规矩做起来,用法治的手段规范机关事务管理工作。
第三、间接性。省委夏宝龙书记多次在全省的干部大会上强调,要把机关食堂办得好一点、有特色一点。他为什么要这样强调?我的理解是,希望给广大机关干部创造一个舒适的办公生活环境,尽可能地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从而提高工作效率、为社会经济发展做出更多的贡献。我经常和同志们调侃,希望GDP增长的每一个点里面都有从事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同志们的付出和贡献。但不管怎么说,机关事务管理工作不直接影响社会经济的发展,工作成效也很难用像经济指标有确切的数据来衡量。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这种间接性,直接导致了两种后果:一是过于强调服务性,要服务不要管理。长期以来,大家习惯用“后勤”概念来解释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把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等同于机关后勤工作,认为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就是“看看门、扫扫地、做做饭”的工作,不具有技术含量,工作要求不高。甚至还有一些人还认为,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就是把领导的吃喝拉撒睡照顾好就好了。这个体会我也很深,我刚到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的时候,有好心的人就和我说,你到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只要把领导服务好就好了。言外之意,机关事务管理工作要管理是很难的,服务是第一位的。二是过于强调人为性,光提要求、不讲规范。长期以来,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随意性比较强、人为色彩比较重、长官意志比较突出,缺乏专门的政府规章来规范各类行政资源的配置、管理、使用和处置。我们在开展干部周转房清理时,体会也很深。有些人不符合规定,都是当时由某个领导打个招呼,没有任何手续就长期居住在周转房里,以致我们现在的清退工作难度很大。我曾经去过一个省会城市,当地机关事务管理局的领导给我讲了一个故事,我记忆非常深刻。前些年,当地市政府大院的绿化问题,两位主要领导意见不统一。一位希望维持原有的绿草如茵式的风格;另一位希望把市政府大院搞成热带雨林式的。两边僵持不下,最后一位领导趁另一位领导出差在外的时候,直接下令把大院绿化改掉了。这是一个笑话,但是反映了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真实情况。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所管理的是行政资源,是公共资源,是人民的资源,必须要有管理和规范的使用制度。这是世界上所有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的通用做法,也是我们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必然途径。出台《办法》,也就是要强化管理规范,减少人为性,使机关事务管理工作从按领导意志办事向按照法规标准制度办事转变。
第四、综合性。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内容的综合性。从大的方面讲,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包括了财务经费管理、办公用房管理、公务用车管理、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服务管理和资产管理等内容,是一项综合性很强、涵盖面很广的工作。从小的方面来讲,不管是气候变化、工程维修、项目管理、餐饮文化、接待礼仪、安保接访,还是空调运行、电梯运行、幼儿教育等等,都要涉及,都要关注,都要研究。二是部门的广泛性。机关事务的管理部门非常多。除了机关事务管理局作为主管部门以外,发改、财政、国土、建设、审计、监察、外事接待等部门,也都是机关事务的管理部门。各部门之间的通力合作和相互支持至关重要。长期以来,各相关单位也给予了我们很多的支持和配合。但是,要真正发挥各部门、各单位的作用,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还是要依靠法治、以政府规章的形式把相关的工作职责、管理体制和工作流程等确定下来。我经常在思考,现在的政府机关里面,管“人”的主管部门很明确,有纪委、组织部、编办、人社等等;管“财”的主管部门也很明确,有财政、发改、审计部门等等;但是管“物”的主管部门呢?法理上没有明确,长期处于缺位状态。所以,《办法》里面很明确的指出,财政部门负责机关资产的综合管理,管价值;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负责机关资产的具体管理,管实物。这也是《办法》在秉承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和《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立法精神的基础上,取得的又一个重要突破。
第五、连续性。首先,机关服务保障是全天候的。我们的服务保障工作每时每刻都在进行。从市行政中心来说,工程维修、餐饮服务、安保值班、会议服务、车辆服务等,不管是刮风下雨,做到全天候待命。这里面的艰辛是可想而知的。特别是餐饮工作人员,常年是起早贪黑、辛勤工作。可以说,只要领导在、机关干部在,我们的服务保障工作都在。我想在座的同志们都会有同感。我讲这些的目的,就是想说明,这样一项全天候的工作,没有法制保障是极不科学的。其次,机关事务管理是历史的、延续的。我们很多管理工作,如果做得不好,就会产生历史遗留问题、带来后遗症。在这方面,我们有很多教训。比如办公用房的问题,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之前,有的单位超规模、超标准建设,有的单位甚至是正常的审批手续都没有。我们去年作了调查,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有52%的房地产房产证、土地证不全或没有办过证,还有161处房产账面价值不清。这给下一步的清理整改、权属统一和资产处置带来了极大的困难。这种现状的产生,是历史的,是管理不到位造成的。我讲这个,不是想去追溯原委,而是想说明,当时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法治建设和管理,存在真空。
第六、导向性。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对全社会的影响很大,会产生较大的示范和引领作用。我举个例子,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从总量上看,公共机构的能耗占全社会的能耗总量比例不大,我市大概占比在7%左右,机关能耗占比就更小。但是做好全市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对全社会形成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具有很重要的引领示范作用。有的同志对现在集中办公区域的空调管理不理解、有想法。我们根据节能的要求,对于空调的开启是有明确规定的。只有在日平均气温高于25℃或最高气温超过30℃,以及日平均气温低于10℃或最低气温5℃以下的情况下,我们方能开启冷热空调。通过这样的管理,在全社会树立起节能环保、绿色生活的意识和习惯,在全社会起到引导和表率作用。每个机关干部都要有这样的责任和意识。陈奕君常务副市长在批示中特别强调,要通过《办法》的贯彻实施,为全市各级党政机关继承和弘扬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降低运行成本,建设节约型机关,提供了更加科学、更具操作性、更有约束力的制度保障。
总之,上面阐述的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六大特性,给了我们很多的启示和思考。这也是我们为什么出台《办法》、加快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法治化建设的重要原因和依据,也是为什么这次要组织大家学习培训交流的意义所在。
二、贯彻实施《办法》要把握好的五个关键问题
《办法》篇幅不长,共有26条,2400多字,包括总则、经费管理、资产管理、服务管理和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六个部分的内容。整个《办法》的条文是宏观的、原则的,很多方面的配套政策措施我们将逐步细化和制定,力争在“十三五”期间形成相对完备的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制度规范体系。这里,我就贯彻实施《办法》的五个关键问题再强调一下:
第一、关于集中统一管理的问题。实现机关事务的集中统一管理,是30多年来机关事务工作改革与发展形成的共识,也是《办法》的主要精髓之一。从市内外的实践经验看,实施集中统一管理,有利于合理配置资源、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有利于统一政策和标准,增强工作的规范性和透明度;有利于集中研究解决机关事务管理工作中的共性问题;有利于加强自身建设,提高行政管理水平。从市级层面看,最近几年,我们紧紧抓住行政中心东迁的有利时机,加快推进办公区域的相对集中,逐步建立“办公资产统一调配、办公资源统一共享、后勤服务统一管理”的集中统一管理体制,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比如,我们的会议中心,去年承办各类会议3848场,餐饮接待2333批次,全年的支出在900多万元。按照同类的酒店服务水平和收费标准测算,同样的服务量需支出3900万元左右。撇开间接的经济效益和政治效益不讲,(比如形象问题,会议用车的问题等)会议中心每年因集中使用直接产生的经济效益将近3000万元。今后,我们在统筹办公用房的时候,都要充分体现共享、节约、效率的理念,不断提高办公资源的集约化程度。《办法》除了进一步明确经费、资产、后勤事务的集中统一管理以外,还提出了“要在集中办公区域应当推进会计集中核算”。会计集中核算的好处很多,我想大家都明白。在这方面,各县(市)区比市本级统筹力度更大,慈溪、奉化和江北等地的会计核算程度都很高、效益也很明显。但由于历史原因,会计核算要从分散向集中统一管理转变阻力很大。今年以来,根据市领导的要求,我们专门就市行政中心推进会计集中核算这一问题,进行了初步调研。整个市行政中心有33家一级预算单位,共有67名财务人员,使用了70间左右的办公室和财务档案室,运行成本很高、但实施集中核算很难。我们征询了各单位是否愿意纳入行政中心会计集中核算,仅有7家表示愿意,21家明确表示不愿意,还有5家没有表明态度。我们的态度也很明确,这项工作,不管是由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还是财政部门来牵头实施,但是集中统一管理的方向和趋势是不可能逆转的。这也是财务经费管理和节约型机关建设的迫切要求。
第二、关于制度标准的问题。标准规范是贯彻实施《办法》不可或缺的构成要件。加快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法治化建设,必须加快完善各项标准制度。我们在调研中,一些单位负责机关事务的同志提出,一个机关干部到底应该配备哪些办公家具和设备?每年可以消耗多少纸张和文具用品?这个问题现在我们无法明确回答。但是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有关机关事务的标准制度,中央是越抓越严、越抓越细、越来越具体。现在,从上到下,办公用房、公车配备使用、会议培训、差旅包括出国出境和公务接待都有了比较明确细致的标准规范。《办法》对一些标准定额怎么制定、由谁来制定等问题作了进一步的明确。下一步,我们准备和财政等部门一起就办公家具、办公设备、物业管理和能源资源消耗等方面制定出台更加详细具体的定额指标。我们也已经开始研究这些问题。我举个例子,现在节能工作是按比例进行考核的。各单位每年的能源资源消耗都要达到一定的下降比例。这样的考核机制不完全科学。去年开始,公共机构能耗标准体系研究已经启动,下步将整体考虑房产的面积、墙体机构、气候因素和人员数量等因素,确定一个相对科学的能耗定额,财政部门每年按照这个定额拨付经费。我们出台《办法》的目的就是,努力构建结构完整、内容全面、形式规范、层次分明的机关事务管理制度标准体系,促进机关事务工作的协调发展,使同级机关各部门之间在后勤管理制度、资源配置标准、实物定额标准、服务标准等方面实现基本一致,从源头上保证“厉行节约、务实高效、公开透明、公平配置”,推进机关事务管理工作规范运行。
第三、关于深化后勤改革的问题。《办法》要求,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推进机关后勤服务、公务用车和公务接待服务等工作的社会化改革,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宁波的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起步比较早,始于上个世纪90年代。经过20多年的努力,全市机关后勤服务外包率达到了60%以上,有些集中办公区域,像市行政中心,达到了90%以上。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已经从原来的自主办后勤向统筹管后勤转变,实现了管办分离。但是,倡导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不是简单地把机关后勤服务保障推向社会,而是要做好总体规划与设计、把握好社会化的“度”,积极引入社会优质资源、降低机关运行成本、保障机关高效运行,同时还要加强有效的监督管理。有的单位,完全把机关后勤服务交给社会服务机构经营而缺乏有效监督管理,结果出现经营成本上升、服务质量下降的局面,从而使社会化改革半途而废。所以,我们在《办法》中也提出,要加强对服务外包的跟踪管理和日常监管,目的是使机关后勤事务社会化改革处于节约、可控、融合、渐进的状态。
第四、关于管理体制的问题。长期以来,机关事务管理体制是分裂、不成体系。机关事务管理工作仅限于本级、有的甚至仅限于大院。《机关事务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以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对各县(市)区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有了指导关系,系统功能开始形成。《办法》在进一步明确市对县指导关系的基础上,还明确了县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对乡镇机关事务工作的指导关系。同时,明确了“机关事务主管部门负责本级机关事务工作”、“非集中办公区域机关后勤服务须接受同级机关事务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厘清了发改、财政、国土、住建、审计、监察、外事等单位的管理职责和权责关系,基本建立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管理体制。希望各地、各单位要按照《办法》的要求,打破机关事务管理“小而全”、“大而全”的工作格局,按照政事分开、管办分离的要求,逐步将分散在部门内部的机关事务工作集中到一个机构来承担,实现本级政府机关事务的统一管理。
第五、关于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的问题。《办法》既是规范机关事务管理的工作规则,也是规范机关工作人员相关行为的准则。《办法》明确了机关事务管理的法律责任,强调了机关事务管理的严肃性,也强调了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依法行政的严肃性。为此,市县两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都要根据《办法》的规定,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一是机关事务主管部门要会同发改、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落实责任分工,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机关运行经费、资产和服务管理的监督检查,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理力度,做到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二是积极拓展监督渠道,改进监督方式,充分发挥社会舆论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建立健全社会举报的调查处理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认真调查处理各种违法行为,确保《办法》能够顺利贯彻执行。以前,讲到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法律责任,不少人都会不以为然,认为是在一种软约束,执行起来很难。现在别小看这个事情。去年,中央重新修订出台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里面的很多条款都与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有关。特别是“十条红线”中,就有一条是关于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的,大家要对照学习,高度警觉、自觉遵守。
三、贯彻实施《办法》要在强化五项管理上下功夫
今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我们要以 “十三五”所倡导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等五大理念为指引,把《办法》的精神体现在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和各个环节,不断强化制度管理、节约管理、精细管理、统筹管理和文化管理,脚踏实地地完成肩负的管理服务保障任务,不断提升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
第一、制度管理。党的十八大明确强调“要把制度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习近平总书记的一系列重要讲话中,都包含了不少关于制度建设的重要论述。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涉及人、财、物,有不少廉政风险点。不加强制度建设,不按规范办事,就容易导致违法违纪行为的产生。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制度建设长期处于滞后状态。各单位都要以《办法》的贯彻实施为契机,加快梳理完善现有的规章制度,力争各项工作都要有制度,以制度促管理、以制度促落实,促进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制度建设规范化、系统化、长效化。
第二、节约管理。节约是一种美德,也是一种责任。就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来说,节约就是要节约财政资金、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提高行政效能。各机关单位和广大机关干部都要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牢固树立成本的意识,从节省每一度电、每一滴水、每一升油、每一张纸、每一分钱做起,严格控制经费支出,有效降低资源能源消耗。把节约节能渗透到我们每项工作之中并作为检验管理成效的主要标准。去年以来,我们围绕节约管理的理念,在市行政中心开展了“四个一”活动,就是“贴一张节能提示纸(一次一张、环保健康)”、“置一磅秤”、“放一个桶(节水桶)”、“开展一项夜巡”,取得了很好的效益、节约了不少经费,充分体现了我们的良苦用心和对节约的崇尚。
第三、精细管理。“细节决定成败”。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是一项细活,必须从规范细节做起,从小事做起,充分体现精细化、人性化和个性化的理念,细化工作目标与标准、细化工作规程。在服务保障对象上,要把机关干部想的、盼的、急的作为服务保障重点,站在他们的立场上去想问题、找方法,把为机关服务、为领导服务、为基层服务有机统一起来,满足不同对象的服务保障要求;在服务内容上,要扩大服务领域、丰富服务项目,把机关建设成为环境优美、功能齐全、安全舒适的工作社区。在服务保障方式上,要不断改进和创新,按照供给侧的理念,满足机关干部职工不同层次的、不断增长的需求。
第四、统筹管理。抓好统筹协调,统筹好上下、内外各种力量,统筹好各种行政资源,是新形势下各单位做好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重要一环。对上,要切实做好领导的服务保障工作,当好参谋,积极争取他们对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大力支持。对外,要加强联系与沟通,构建良好的合作机制,共同做好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对下,要切实加强对基层单位的服务和指导工作,建立良好的联动机制。对内,要加强内部各种资源的统筹整合,不断提升下属单位与机关处室之间的协同力,打破各自为政、自成体系的壁垒,使大家拧成一股绳、形成合力,不断提高管理服务保障水平。
第五、文化管理。文化是一种软实力,是影响力、渗透力,好的文化可以凝聚人、激励人。文化也是管理之魂,是检验和体现机关事务管理水平的一种展示。文化的范围很广,从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实际来看,主要有精神文化、餐饮文化、礼仪文化、办公区域文化等。长期以来,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对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文化管理和建设强调得不多,相对比较薄弱。我们每个单位都应该梳理总结、凝练提升新形势下机关事务工作所必须坚守的价值准则,培育先进的机关事务文化。比如,餐饮的问题,我们怎么让广大机关干部在吃得安全、吃的健康的同时,吃出文化来?这就非常值得我们每一位从事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同志去思考、去挖掘。
以上这五项管理,是对各地、各部门加强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要求,也是贯彻实施《办法》、强化管理的要求。市县两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在强化五项管理上做表率。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来说,近年来,我们以《办法》的制定为契机,自觉融入“五项管理”的理念,扎实推进机关事务管理工作。
在制度管理方面,深入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和《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制定了《宁波市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暂行办法》,开展了“制度建设月”活动,梳理完善制度标准体系;完成了市级和11个县(市)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的更名、职能调整和升格工作,进一步健全了机关事务管理体制。
在节约管理方面,积极推进市级机关办公区域的相对集中、统一后勤资源配置,把61.4%的市级机关单位纳入了统一管理和集中服务的范畴;在全省率先建成覆盖全大市的公共机构能耗监管平台,实现对全市一级公共机构及重点用能单位能耗情况的实时监管,全市公共机构能耗统计监管覆盖面达到了100%,进一步加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使机关运行成本有了较为明显的下降
在精细管理方面,在市行政中心建成了“一站受理”、“一卡经办”、“一个系统支撑”、“一套制度标准”、“社会化优质团队承办”和“两网协管”的现代化后勤服务运管体系。调整干部职工伙食补贴方式,降低菜品价格,惠及广大干部职工。各大院全年就餐人次约达150万(其中行政中心就餐人次约110万)。同时,强调标准化、个性化和微笑服务,着力做好重要会议、重要接待、重要活动的后勤服务工作,不断提升了管理服务保障工作的精细化水平;
在统筹管理方面,统筹协调、积极谋划全面推进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完成了全大市20多万M 2办公用房的清理腾退工作和市本级3万多M2办公用房的统筹调剂和资源整合工作,完成市级机关事业单位房产土地调查摸底工作。同时,统筹利用好各种后勤资源,不断发展提升全局的服务保障能力和经营水平。
在文化管理方面,积极开展“忠诚、勤勉、务实、廉洁”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打造形成系统的核心价值,大力弘扬健康节俭的餐饮文化和和谐、优美的大院文化,并加快推进机关幼儿园建设,新建东部新城中心幼儿园,着力解决机关干部子女入托难的问题,把机关幼儿园办成家长放心、幼儿开心、员工舒心、家园同心的“四心”幼儿园。机关一幼的篮球宝贝亮相中央电视台“出彩中国人”节目,获得评委的一致“出彩”。
同志们,贯彻实施《办法》,既是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今后的一项长期任务。这是各单位和全体机关干部的共同责任。希望通过这次培训班,在全市形成关注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弘扬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法治思维的良好氛围,依法管理机关事务、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建设廉洁型政府、节约型机关的良好氛围。《办法》的贯彻实施,需要各地、各单位和在座同志们的大力支持和共同努力。希望同志们在《办法》的实施过程中,及时给我们反馈意见和提出建议,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