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继续推进基建项目建设和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省人民大会堂设施设备完善提升工作;规范办公用房使用管理方面,继续配合做好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工作,出台办公用房管理办法;继续抓好东部新城中心幼儿园项目施工管理;配合市监察委抓好办公用房改造;跟踪报业传媒大厦2号楼建设和调配项目装修进展,及时协调相关问题。
二、抓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抓好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名单确定和创建材料申报;细化市级机关垃圾强制分类内容;研究制订节能宣传月活动方案;组织开展太阳能光伏发电示范项目竣工验收;与市住建委联合编发《宁波市绿色建筑节能改造规范》;编制《2017年宁波市公共机构节能与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办法》。
三、做好车辆保障服务、行政中心后勤服务保障、安全保卫工作。继续抓好行政综合执法执勤用车平台的建设;整合发布集“智慧点餐、访客进出管理、车辆进出管理、通勤车查询”于一体的APP;继续做好传媒大厦2号楼物业管理前期项目物资采购招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