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局扁平化改革工作,优化整合现有的人员、技术资源,提升公务用车日常管理工作效能,公车管理办公室经充分酝酿、专题讨论、会议研究并报局领导同意,于7月起对市政府车队、公车中心的所有公务用车实行集中统一的车辆维修管理制度,以提升日常维修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和规范性,降低廉政风险和车辆运维成本。
一、组建车辆维修保养管理小组。为实现车辆维修管理规范化,提升操作流程的透明度,公车中心及市政府车队所有维修保养项目实行维修管理小组成员负责制,由维修保养管理小组负责一般车辆维修项目的技术鉴定、价格评估、定点维修厂家筛选确定、后期服务跟踪、维保车辆档案建立等工作。
二、实行层级审批管理机制。为更好地落实重大资金项目集体研究决策制度,凡维修保养金额超过5000元(含5000元),经维保小组综合评估后,报公车中心、市政府车队领导审批同意;保养维修金额超过10000元(含10000元),报车管办支委会研究决定。
三、实施统一规范的操作流程。日常车辆维修保养实行统一操作流程:由驾驶员根据车辆运行情况提出维保申请,经车辆维修小组技术鉴定评估后开具车辆维修保养单据,到定点维系厂家实施维修保养。维修厂家提出的维修方案需经维保小组确认后,方可进入维修程序。维修小组负责维修项目后期跟踪及建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