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会会计制度》《工会预算管理办法》《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和补充通知精神,以及市总工会的工作部署,局机关工会及各单位工会对工会经费拨缴情况以及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
自查结果显示:我局工会单独建账核算,经费开支由局工会主席审批,重大支出事项都由工会组织集体讨论决定,经费重点用于维护职工权益、工会活动;现金收支符合《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会议活动、培训等支出手续齐全,附件完整;不存在收取不属于工会收取范围的资金,也没有通过工会账户违规发放职工福利,没有将工会经费用于非工会活动的开支以及支付社会摊派或变相摊派费用;也不存在为单位和个人提供资金拆借、担保和抵押的情况。
这次自查进一步促进了基层工会财务管理工作的科学、规范、制度性,有利于全面加强我局各工会的财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