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
来源:市机关事务局 发布时间:2021-12-13 10:09 点击率:

宁波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宁波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甬政办发[2021]34号)要求,制定本单位年度公开要点。

一、做好“十四五”规划、部门年度工作要点、疫情防控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针对我局“十四五”规划和专项规划及时主动进行公开,设置专栏并征求意见;定期发布年度各项工作推进情况,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准确发布大院疫情管控措施,方便进出管理,营造良好健康生活习惯和氛围;针对民众关心的幼儿教育、公车管理、服务保障等民生热点问题,进行透明推进公开。

二、着力做好政策解读和回应热点关切问题。做好决策公开工作,涉及到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 均应在决策前,将决策草案、依据等内容广泛征求意见。严格落实政策解读和政策性文件同步发布机制,提高解读质量,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和处置能力,发挥各个渠道作用,认真落实首问责任制,避免舆情事件发生。进一步推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原则上都要公开答复全文,及时回应关切,接受群众监督。     三、进一步加强信息发布平台建设。做好网站日常监测和整改相关工作,确保符合各项工作要求。加强微信公众号、APP等政务新媒体数字化管理,纳入统一的监管平台进行规范流程操作。充分发挥微信、移动客户端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时效,提升服务水平。加强日常维护管理工作,确保发挥最大实效。加强敏感个人信息保护,确保数据安全。

四、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强化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落实专人专责,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对能够确定救济渠道的,应予以明示,答复形式要严谨规范。对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发现的依法行政方面问题,要及时向相关单位提出工作建议。对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可以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

五、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健全各公开平台的发布审核机制,明确各平台管理责任,强化互动和服务功能,并根据人事调整和考核要求变化,及时调整各平台的信息更新责任表,确保局门户网站、宁波政府信息公开网、“宁波机关事务”微信公众号、和“机关事务通”APP等公开平台,都能发布信息及时准确。丰富内容信息资源,强化信息搜索、办事服务等功能,规范网站名称、域名、徽标、网页标签管理。建立健全网站建设、内容发布、组织保障等制度。

六、做好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工作。做好统一政务咨询举报平台及“12345”政务服务热线日常管理,落实集中管理、统一受理、按责转办、限时办结的要求。

宁波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