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桥路159号长春大厦8楼办公用房完成三方交接
来源:市机关事务局 发布时间:2021-04-06 10:24 点击率:

3月31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司法局、市文化旅游研究院在灵桥路159号长春大厦8楼完成办公用房的交接工作。

根据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0]19号精神,此办公用房由我局调配给市文化旅游研究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