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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机关运行保障工作条例》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
来源: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11-25 10:32 点击率:

2023年11月24日,浙江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浙江省机关运行保障工作条例》,将于2024年1月1日起实施,开启我省机关运行保障工作新篇章。

2022年11月,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发文在浙江等11个省市开展以机关事务管理地方立法为重点的法治化创新试点。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迅速行动,在浙江省人大法工委、浙江省司法厅的大力支持下,联合组建工作专班,深入开展立法调研,反复修改完善立法草案,积极推进立法工作。

2023年5月,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在杭州召开全国机关事务管理立法现场会,有力指导和推动了浙江省机关运行保障地方立法工作。

推进机关运行保障地方立法,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事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浙江省机关运行保障工作条例》全面贯彻以资产管理为基础的集中统一管理主线,提炼固化近年来浙江省机关运行保障改革创新成果,是我省第一部专门规范机关运行保障工作的地方性法规。《条例》的出台,为完善我省机关事务管理体制机制、破解机关运行保障改革发展瓶颈提供有力的法规制度支撑,为推动我省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推进机关运行保障现代化先行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