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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东部新城中心幼儿园2023年度部门(单位)决算
来源:宁波市东部新城中心幼儿园 发布时间:2024-10-17 15:29 点击率:

目录

一、概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2023年度部门(单位)决算公开表

三、2023年度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一、概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本单位主要承担面向市级机关干部子女的学前教育招生、教学和服务等职能。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核定人员编制18名,单位领导职数3名,经费预算形式为财政部分补助。

二、2023年度部门(单位)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2023年度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总计1517.50万元,支出总计1517.50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各增加187.87万元,增长14.13%。主要原因是:财政保障收入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517.50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1457.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457.4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00万元),占收入合计96.0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0.00%;其他收入60.02万元,占收入合计3.9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457.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6.87万元,占79.36%;项目支出300.80万元,占20.64%;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457.48万元,支出总计1457.48万元,与2022年相比,各增加725.35万元,增长99.07%。主要原因是事业收入纳入到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1395.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46%,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57.4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9%。与2022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25.35万元,增长99.07%。主要原因是:事业支出纳入到财政拨款支出。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57.4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0.00%;教育(类)支出1281.69万元,占87.94%;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0.0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0.0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4.13万元,占4.40%;卫生健康(类)支出24.76万元,占1.7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0.00%;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0.0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0.00%;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0.0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0.0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0.00%;住房保障(类)支出86.90万元,占5.96%;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0.0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0.0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395.21万元,支出决算为1457.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46%,主要原因是学前教育经费支出增加。其中:

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年初预算为1233.62万元,支出决算为1281.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9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增加了学前教育的专项经费补助。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1.33万元,支出决算为1.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2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按实际退休人员活动经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3.44万元,支出决算为41.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2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经费调整,实际支出增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6.72万元,支出决算为20.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2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经费调整,实际支出增加。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7.77万元,支出决算为19.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2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经费调整,实际支出增加。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4.87万元,支出决算为5.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6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经费调整,实际支出增加。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87.13万元,支出决算为86.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3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按实际人员经费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0.33万元,支出决算为0.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9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按实际人员经费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56.6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22.9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74.36万元、津贴补贴0.52万元、奖金87.39万元、绩效工资186.7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1.87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0.9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9.4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5.3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17万元、住房公积金86.5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93.2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38万元。

公用经费133.7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3.16万元、印刷费1万元、水费2.83万元、电费17.08万元、邮电费2.90万元、物业管理费4.11万元,差旅费0.34万元、维修(护)费6.45万元,培训费12.16万元、专用材料费25.69,劳务费16.32万元,委托业务费0.5,工会会费6.99,福利费13.6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5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05万元,资本性支出4.95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宁波市东部新城中心幼儿园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宁波市东部新城中心幼儿园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全年预算为0.81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00%,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实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如非行政参公单位,则写“本单位为非行政参公单位,故无相关数据)

宁波市东部新城中心幼儿园为非行政参公单位,故无相关数据。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3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2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5.8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29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95.22%。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单位不需自行公开本单位绩效结果,均由部门操作完成。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和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保有车辆及派驻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提租补贴。

2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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