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宁波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不断提升机关事务工作法治化水平,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政治引领,把准机关事务工作法治建设方向。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结合起来,作为一项长期的重大政治任务,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清单制度,将民法典、纪律处分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二是坚决扛牢法治建设工作责任。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进局机关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动适应新时代机关事务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着眼“两个更好服务”,将法治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一同部署、一同推进、一同督促,多次召开班子会议学习贯彻和研究部署法治建设相关工作,积极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德述法、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学法讲法制度。三是全面构建法治化领导决策机制。进一步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我局严格规范决策程序和方式,完善决策规则,凡决定重大问题,均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基本程序,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重大决策法律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责任追究等制度。严格落实聘任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事项、重大决策法律评估、规范性文件制定、合同签订等事务上的咨询参谋作用,2024年局72个合同均经法律审核把关。
(二)强化建章立制,提高机关事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一是持续健全机关事务法规制度标准体系。进一步修订完善机关事务内控制度,对经费使用管理、合同、采购、预算、收入、内审等6项内控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形成《宁波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内控制度汇编》;做好业务领域制度文件修订,印发出台《宁波市市级机关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公益仓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规定》等文件,推动机关事务法规制度标准体系不断健全。二是持续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以民法典、《浙江省机关运行保障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为标尺,对机关事务相关制度规范进行梳理,进一步充实完善了《机关事务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汇编》,形成了每项工作都有标准制度、每个处室单位都有制度标准体系、按照制度标准办事的良好局面。三是持续开展《浙江省机关运行保障工作条例》贯彻实施。制定宁波市宣贯落实省条例工作建议方案,组织3场《浙江省机关运行保障工作条例》现场培训会,详细阐释《条例》内容,开设学习宣传贯彻专栏,行政中心电子屏滚动播放《条例》电子海报,有效推动《条例》在宁波落地见效。
(三)强化主责主业,营造良好法治营商环境。一是推进资产集中统一管理。加快推进办公用房管理“五统一”,完成12处29.5万㎡办公用房权属统一,采取“实体仓+虚拟仓+展示仓”的运行模式,建成近2000㎡的实体仓和依托市财政“政务云”的“虚拟仓”。二是推进公车“全生命周期”管理。建立3大类 11小类公车管理标准化体系,强化公务用车管理“一张网”,实现公务车“全生命周期”管理,圆满完成国家、省市重大任务保障任务。三是推进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发展。全力落实碳达峰碳中和、节能降耗、能耗双控等重大决策部署,制定印发《2024年宁波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要点》,推动10家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9家浙江省“零碳”公共机构和7家“绿色食堂”完成示范创建工作。四是推进服务保障提能升级。扩大多样化服务供给,推出称重餐厅、AI零点餐厅,安装现代化米饭生产线,开展美食周展销、创新菜品鉴等活动,持续满足机关干部职工多样化就餐需求,干部职工满意度均保持在93%以上。
(四)强化学法普法,提高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一是加强法治教育培训。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及时调整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国家宪法日、节能宣传周、保密安全月等节点,组织宣传《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等法律法规。二是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年度报告等制度,及时、准确公开依法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认真听取意见,提高办事效率。推动局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的改造提升,及时在局网站和公告栏公开人员招聘、干部选拔任用、党组织换届选举、党费开支等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